捷克外观设计主要依据:
《工业设计保护法》(Act No. 207/2000 Coll. on the Protection of Designs)
同时适用:
欧盟外观设计制度(EU Design Regulation)
外观设计是指:
产品的视觉外观
包括:
形状
线条
颜色
结构或装饰
授权条件:
新颖性
个性特征
· 设计人或其权利继承人
· 企业或法人
· 向捷克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
· 一次申请覆盖全欧盟(包括捷克)
· 通过WIPO提交
· 指定捷克或欧盟
包括:
· 申请书
· 设计图样(核心文件)
· 申请人信息
· 优先权文件(如有)
注意:
· 图样直接决定保护范围
· 巴黎公约成员
优先权期限:
· 6个月(外观设计)
捷克采用:
· 形式审查制
· 不进行全面实质审查
· 主要审查形式要件
影响:
· 授权快
· 稳定性依赖后期无效程序
· 一般:1–3个月
捷克提供:
· 12个月宽限期
适用情况:
· 设计人自行公开
即:
· 在公开后12个月内仍可申请
· 通常:1–3个月
采用:
· 5年续展制(非逐年年费)
特点:
· 分阶段递增
· 成本较低(欧洲中低水平)
· 维护简单
· 捷克工业产权局
· https://upv.gov.cz
· 外观设计注册
· 续展管理
· 专利及设计检索数据库
· 法律状态查询
| 年度 | 费用 | 备注 |
| 第1-5年 | 已含申请费 | 申请时 |
| 第6-10年 | 3000捷克克朗 | 第5年届满前续费 |
| 第11-15年 | 6000捷克克朗 | 第10年届满前续费 |
| 第16-20年 | 9000捷克克朗 | 第15年届满前续费 |
| 第21-25年 | 12000捷克克朗 | 第20年届满前续费 |
答:不进行实质审查,授权非常快。
审查制度:
· 形式审查制(注册制)
授权周期:
· 约1–3个月
结论:
· 授权速度快、成功率高
· 但稳定性依赖后期无效程序
答:可以,且非常常见。
可选路径:
· 向捷克工业产权局提交国家申请
· 通过欧盟外观设计(EUIPO)覆盖捷克
· 通过海牙体系国际申请
结论:
· 多数客户优先考虑欧盟外观设计(覆盖更广)
答:可以,在12个月宽限期内仍可申请。
捷克提供:
· 12个月新颖性宽限期
适用情况:
· 产品上市
· 展会展示
· 设计人自行公开
建议:
· 虽有宽限期,但尽早申请更安全
答:费用较低,采用分期续展制度。
缴费方式:
· 每5年续展一次
费用特点:
· 分阶段递增(后期较高)
· 整体成本较低
结论:
· 适合控制成本的欧洲布局
答:最长25年,适合中长期设计保护。
保护期限:
· 5年 + 5年 + 5年 + 5年 + 5年 = 25年
适用场景:
· 产品进入中东欧市场
· 设计生命周期较长
· 与欧盟外观形成补充
结论:
· 适合区域市场或成本敏感型客户
独占市场
无形资产
政策奖励
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无形资产
纯技术一旦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
政策奖励
各地方政府均出台相应文件,对专利申请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技术保护
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荣誉价值
企业荣誉、提升价值、评定职称、个人成就实现
企业宣传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时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技术保护
荣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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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于:2026-04-03
捷克发明专利主要依据:
《专利法》(Act No. 527/1990 Coll. on Inventions and Rationalisation Proposals)
《欧洲专利公约》(EPC)
特点:
国家专利制度与欧洲专利体系并行
可通过国家申请或欧洲专利在捷克生效
发明专利保护:
技术解决方案(产品或方法)
授权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工业适用性
· 发明人或其权利继承人
· 企业或法人
· 向捷克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
· 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在捷克生效
· 进入欧洲阶段或捷克国家阶段
· 请求书
· 说明书
· 权利要求书
· 附图(如适用)
· 摘要
· 优先权文件(如有)
· 属于《巴黎公约》成员
优先权期限:
· 12个月(发明专利)
捷克采用:
· 实质审查制度
审查内容包括:
· 新颖性
· 创造性
· 工业适用性
关键点:
· 必须请求实质审查(通常在申请日起36个月内)
· 一般:2–4年
(取决于审查请求时间及审查进度)
捷克提供:
· 6个月有限宽限期
适用情况:
· 官方认可的展览公开
· 非申请人意愿的泄露
· 不适用于一般商业公开
建议:
· 务必在公开前申请
通常:2–4年
项目:发明专利
内容:20年(自申请日起)
特点:
· 前期费用低
· 后期逐年递增明显
· 整体成本:欧洲中等水平
· 捷克工业产权局
· https://upv.gov.cz
· 发明专利申请与审查
· 年费缴纳管理
· 专利检索数据库
· 法律状态查询
| 年度 | 费用 | 备注 |
| 第1年 | 1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2年 | 1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3年 | 1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4年 | 1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5年 | 20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6年 | 24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7年 | 30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8年 | 36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9年 | 4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0年 | 48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1年 | 54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2年 | 60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3年 | 66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4年 | 7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5年 | 78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6年 | 84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7年 | 90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8年 | 96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19年 | 102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 第20年 | 10800捷克克朗 | 仅官费 |
答:属于实质审查制度,审查较严格。
审查制度:
· 实质审查制
审查内容:
· 新颖性
· 创造性
· 工业适用性
结论:
· 授权难度中等(接近欧洲专利标准)
· 专利稳定性较强
答:可以,而且是主流方式。
申请路径:
· 向捷克工业产权局直接申请
· 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并在捷克生效(主流)
· PCT进入欧洲或捷克
结论:
· 多数客户选择EPO路径覆盖捷克及其他欧洲国家
答:一般不可以,仅有非常有限的例外。
捷克提供:
· 6个月宽限期(严格限制)
适用情况:
· 官方认可展览
· 非自愿泄露
风险:
· 普通商业公开(如销售、宣传)通常不适用
建议:
· 务必在公开前提交申请
答:费用属于欧洲中等水平,逐年递增。
年费特点:
· 从第1年开始缴纳
· 逐年递增
成本趋势:
· 前期低
· 后期明显上升
结论:
· 适合有商业价值的中长期技术
答:保护20年,适合中东欧市场及制造业布局。
保护期限:
· 20年(自申请日起)
适用场景:
· 制造业出口欧洲
· 中东欧市场拓展
· 与欧洲专利组合保护
结论:
· 适合作为欧洲专利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独占市场
无形资产
政策奖励
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无形资产
纯技术一旦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
政策奖励
各地方政府均出台相应文件,对专利申请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技术保护
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荣誉价值
企业荣誉、提升价值、评定职称、个人成就实现
企业宣传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时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技术保护
荣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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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于:2026-04-03
捷克实用新型主要依据:
《实用新型法》(Act No. 478/1992 Coll. on Utility Models)
实用新型保护:
技术解决方案(通常为产品或装置)
授权条件:
新颖性
工业适用性
超出一般技术水平
不可保护:
方法或工艺
生物材料等
本质:“简化版发明专利”
· 发明人
· 权利继承人(公司等)
· 向捷克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
注意:
· 实用新型不能通过欧洲专利(EPO)获得
· 仅限国家注册
· 请求书
· 技术说明书
· 权利要求书
· 附图(如适用)
要求:
· 仅限一个技术方案(或统一发明构思)
· 巴黎公约成员
优先权期限:
· 12个月
特殊规则:
· 可由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并保留优先权
捷克采用:
· 形式审查(注册制)
· 不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
· 仅审查形式要件
结果:
· 授权快,但稳定性较弱
· 一般:数月(约2–6个月)
提供:6个月宽限期
适用:
· 申请人或其前手自行公开
即:
· 在公开后6个月内仍可申请
· 约2–6个月
初始保护期:4年
可续展:2次
最长期限:10年
特点:
· 保护期为发明专利的一半
特点:
· 总成本低
· 无逐年年费
· 适合短生命周期产品
· 捷克工业产权局
· https://upv.gov.cz
官方数据库:
· 专利与实用新型数据库
可查询:
· 申请信息
· 法律状态
· 权利有效性
| 年度 | 费用 | 备注 |
| 第1-4年 | 已含申请费 | 申请时 |
| 第5-7年 | 6000捷克克朗 | 第4年届满前续费 |
| 第8-10年 | 6000捷克克朗 | 第7年届满前续费 |
答:不需要实质审查,授权速度很快
审查制度:
· 形式审查(注册制)
授权周期:
· 约2–6个月
结论:
· 授权快、成功率高
· 但权利稳定性相对较弱(可能被无效)
答:不可以,只能通过捷克国家申请。
申请方式:
· 必须捷克工业产权提交
不适用:
· 欧洲专利(EPO)
· 欧盟统一制度
结论:
· 属于纯国家权利,仅在捷克有效
答:可以,在6个月宽限期内仍可申请。
宽限期:
· 6个月
适用情况:
· 申请人自行公开
· 展会展示
· 产品销售
建议:
· 尽管有宽限期,仍建议尽早申请
答:费用较低,且缴费方式简单。
缴费方式:
· 分阶段续展(非逐年年费)
成本结构:
· 初始4年已包含
· 仅需续展2次
结论:
· 总成本低,适合预算有限项目
答:最长10年,适合短周期技术保护。
保护期限:
· 4年 + 3年 + 3年 = 10年
适用场景:
· 产品生命周期较短
· 技术改进类创新
· 快速市场保护
结论:
· 适合作为发明专利的补充或替代
独占市场
无形资产
政策奖励
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无形资产
纯技术一旦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
政策奖励
各地方政府均出台相应文件,对专利申请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技术保护
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荣誉价值
企业荣誉、提升价值、评定职称、个人成就实现
企业宣传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时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技术保护
荣誉价值
企业宣传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线上加线下实体经营,品质担保,累计服务超过20000+中小企业,专业一站平台服务体系,涵盖多个领域,竭诚为您服务,安全、专业、高效。

内容更新于:20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