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坦葛尼喀)知识产权保护概况与法律基础
1. 知识产权保护概况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是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完善的东非市场,商标和专利保护制度与国际接轨;市场
潜力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较为重视。近年来政府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体系改革,提高审查效率并完善商
标服务体系,以吸引国际投资。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制度采用注册保护原则(firsttofile),即商标权以注册为主要保护依据。
2. 主要法律基础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保护主要依据以下法律体系:
商标法(Trade and Service Marks Act, 2015);
相关实施条例及行政决议;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加入的国际条约;
《巴黎公约》;
《马德里体系》;
《伯尔尼公约》;
《罗马公约》;
《WTO/TRIPS 协议》
3.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市场概况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是东非地区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主要市场特点包括:
人口约 6300万+,消费能力强;
多多马为政府所在地,主要商业中心;
跨境电商、农业、矿业、制造业、旅游业发展迅速;
以日常必需品为主,价格敏感,对欧洲、亚洲品牌认可度较高,年轻消费者逐渐接受电商;
随着品牌进入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市场,商标注册需求持续增长。
一、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注册基础要求
1. 申请主体
以下主体均可申请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企业;
外国企业;
个人申请人;
外国申请人通常需通过当地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2. 可注册商标类型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允许注册:
文字商标;
图形商标;
组合商标;
三维标志;
声音商标(部分情况)
3. 分类制度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采用 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共45个类别,每个类别需单独申请和收费。
4. 申请所需材料
通常需要:
商标图样;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商品或服务类别;
5. 语言要求
官方语言:英语
法语可接受(部分官方文件或说明)
商标申请通常需提供英语版本或英语翻译。
二、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审查制度与流程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由坦桑尼亚知识产权局(BRELA)负责审查。审查制度主要包括:
1.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
审查重点包括:
是否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
是否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是否具有显著性;
是否属于禁止注册标志;
审查时间:通常审查时间约 3-6个月左右(如材料齐全)。
三、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公告与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将进入公告阶段。
公告方式,商标需:
在官方商标公报发布
异议期限,公告后:2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异议。
异议流程
1. 第三方提出异议
2. 商标申请人提交答辩
3. 商标局审理并作出决定
若未提出异议,商标将进入注册阶段。
四、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主管机关
主管机构:坦桑尼亚商业注册与许可局(Business Registrations and Licensing Agency)
官方网站:https://www.brela.go.tz/
联系方式
电话:+255 (0)22 2212800
地址:BRELA House, House No.11, Plot No.20, Block No.23,Shaban Robert Street / Sokoine Drive
Junction,P.O. BOX 9393, Dar es Salaam, Tanzania
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官方商标查询平台:https://www.brela.go.tz/?section=trademark
五、坦桑尼亚(坦葛尼喀)商标官费明细
商标申请审查费:TSh 60,000/类
商标注册费:TSh 60,000/类
单类总官费约:TSh 120,000
商标续展官费:
正常续展:TSh 30,000/类
宽展期续展(6个月内):TSh 40,000/类
商标注册时间:约10–12个月完成注册。
商标有效期:10年(自注册日起计算),每10年续展一次,可无限续展。
若逾期仍有:6个月宽展期(需缴纳滞纳金)
Q1:谁可以在坦桑尼亚申请商标?
A:商标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公司或其他法人。
外国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也可通过当地代理人或律师提交。
申请人需提供完整身份证明或公司登记资料。
Q2:商标可以注册哪些类型?
A:文字商标(单词、字母、数字);
图形商标(图案、标识);
组合商标(文字+图形);
三维形状商标或特殊包装(必须具备显著性);
颜色或声音商标需符合显著性要求。
商标不得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Q3:申请商标需要满足哪些基础要求?
A: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不得使用通用词汇、描述性词语或误导性标志。
商品/服务需按尼斯分类明确类别,每一类别单独收费。
不得与官方标志或国家徽章冲突。
Q4:商标申请的官方流程是怎样的?
A:提交申请(BRELA纸质或在线提交);
形式审查(材料完整性、图样清晰、分类正确);
实质审查(显著性、合法性、与在先商标冲突检查);
公告期(约2个月,第三方可提出异议);
异议处理(如有异议,申请人答辩或修改);
注册核准 → 颁发注册证书。
Q5:申请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A:申请人身份或公司注册证明、商标图样、商品/服务类别及清单(按尼斯分类)、
委托书(如通过代理人申请)、优先权文件(如引用在先申请)。
提交完整、规范的材料可有效缩短审查时间。








《商标法》规定释义:
一、分别注册图1、图2、图3后,在使用时,可独立或组合,所以至少有7种样式;
二、如果是组合图形,只注册其中一个,则只能使用该组合图形,不可拆分;
三、组合中其中一个元素被驳回,整体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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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于: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