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知识产权保护概况与法律基础
1. 知识产权保护概况
塔吉克斯坦(Tajikistan)位于中亚东南部,是典型的内陆山地国家。自 2013 年加入世贸组织
(WTO)以来,该国持续完善其知识产权体系以对接国际标准。近年来政府不断推进知识产
权体系改革,提高审查效率并完善商标服务体系,以吸引国际投资。
塔吉克斯坦商标制度采用注册保护原则(firsttofile),即商标权以注册为主要保护依据。
2. 主要法律基础
塔吉克斯坦商标保护主要依据以下法律体系:
《商标和服务标记法》;
相关实施条例及行政决议;
塔吉克斯坦加入的国际条约;
《巴黎公约》;
《马德里议定书》。
3. 塔吉克斯坦市场概况
塔吉克斯坦是中东地区最大的贸易枢纽之一,主要市场特点包括:
人口约 1000万+,是中亚年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
棉花作为传统支柱,市场准入需求大;
矿产与水电、农业、侨汇经济发展迅速;
铝生产和黄金开采为出口主力,拥有世界级的水力发电潜力;
随着品牌进入塔吉克斯坦市场,商标注册需求持续增长。
一、塔吉克斯坦商标注册基础要求
1. 申请主体
以下主体均可申请塔吉克斯坦商标:
塔吉克斯坦企业;
外国企业;
个人申请人;
外国申请人通常需通过当地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2. 可注册商标类型
塔吉克斯坦允许注册:
文字商标;
图形商标;
组合商标;
三维标志;
声音商标(部分情况)
3. 分类制度
塔吉克斯坦采用 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共45个类别,可申请一标多类。
4. 申请所需材料
通常需要:
商标图样;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商品或服务类别;
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优先权文件(如主张优先权)
5. 语言要求
官方语言:塔吉克语/俄语
商标申请通常需提供塔吉克语/俄语版本或塔吉克语/俄语翻译
二、塔吉克斯坦商标审查制度与流程
塔吉克斯坦商标由国家专利信息中心(NCPI)负责审查。审查制度主要包括:
1.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
审查重点包括:
是否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
是否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是否具有显著性;
是否属于禁止注册标志;
审查时间:通常审查时间约10-12个月左右(如材料齐全)。
三、塔吉克斯坦商标公告与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将进入公告阶段。
公告方式,商标需:
在官方商标公报发布
异议期限,公告后:30天内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异议。
异议流程
1. 第三方提出异议
2. 商标申请人提交答辩
3. 商标局审理并作出决定
若未提出异议,商标将进入注册阶段。
四、塔吉克斯坦商标主管机关
主管机构:国家专利信息中心 (NCPI)
官方网站:https://ncpi.tj/en/
联系方式
电话:+(992 37) 221-47-60
地址:14a, Ainy Street, Dushanbe, 734042, Republic of Tajikistan
塔吉克斯坦官方商标查询平台:https://portal.ncpi.tj/
五、塔吉克斯坦商标官费明细
商标申请审查费:2,730 TJS/首类
附加类商标申请审查费:1,365 TJS/类
商标注册费:1,170 TJS/类
单类总官费约:3,900 TJS
商标续展官费:
正常续展:2,730 TJS/首类
附加类正常续展:780 TJS/类
宽展期续展(6个月内):4100 TJS/类
商标注册时间:约16个月完成注册。
商标有效期:10年(自注册日起计算),每10年续展一次,可无限续展。
若逾期仍有:6个月宽展期(需缴纳滞纳金)
Q1:塔吉克斯坦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基础是什么?
A:申请在先原则(First-to-File)。塔吉克斯坦法律保护最先向国家专利信息中心(NCPI)递交申请
的人。即使您在该国有长期的贸易往来,如果没有注册商标,一旦被当地经销商或第三方抢注,您将
面临极高的维权难度。
Q2:中国企业申请塔吉克斯坦商标有哪些途径?
A:主要有两种:
国家单一注册:直接向塔吉克斯坦NCPI递交申请。优点是审查进度相对可控,且可以直接申请加急审
查。
马德里国际注册:通过WIPO国际局指定塔吉克斯坦。优点是管理方便、多国布局时规费较低,但通
常无法加急。
Q3:申请时必须聘请当地代理人吗?
A:是的。塔吉克斯坦法律规定,在塔吉克斯坦境内没有永久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
强制要求委托在当地备案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办理所有商标事务。
Q4:注册一个商标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A:常规流程:大约12-15个月。
加急流程:缴纳加急费后,实质审查可缩短至3-6个月左右。这在处理急需结汇或应对海关扣货时非
常有效。
Q5:塔吉克斯坦商标是否有“异议期”?
A:没有固定的3个月异议期。塔吉克斯坦采取“审查中公告”制度。自申请公开之日起至实审决定做出
前,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交反对意见(Observations)。这意味着权利人需要更积极地监控官方公
报,而非被动等待异议窗口。








《商标法》规定释义:
一、分别注册图1、图2、图3后,在使用时,可独立或组合,所以至少有7种样式;
二、如果是组合图形,只注册其中一个,则只能使用该组合图形,不可拆分;
三、组合中其中一个元素被驳回,整体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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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于:20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