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经理: 15517851322
18768899273
电话
18768899273
添加微信
QQ咨询

7*24小时服务热线

18768899273

扫一扫添加顾问

知产顾问一
平克曼知产顾问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专业顾问、资深经验、平台保障、后续跟进

平克曼跨境服务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知产问答

商标复审所需资料和复审类型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小编
其实大家也都知道,商标申请并不是都能成功的,有很多人申请商标都没有成功,如果对商标局做出的决议不服的话,是可以提出商标复审的。

商标复审所需资料和复审类型

商标复审是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商标相关事项处置决议的复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审查的法定流程。

依据《商标法实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和商标撤销复审。

1、复审的时间

申请人可以收到驳回通知书.自裁定通知书或者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有特别原因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30天,但需要提交邮局或者居委会等延期证据资料的证明。

收到驳回通知书的证明、裁定通知书或者撤销通知书晚的合理理由。

2、文件和资料

1)各类复审申请: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造。

2)《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该提供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域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3)理由和证据资料。

3)商标复审类型

1)商标驳回复审:

指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议不服的,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的;

2)商标异议复审:

指当事人对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案件,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

3)商标撤销复审:

指当事人对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自动撤销注册商标或者持续三年撤销商标的决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