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转换:
欧盟商标在审查流程或异议流程中因 理由或相对理由被官方更终驳回;
申请人撤回欧盟商标;
欧盟商标在提交申请后,未及时缴纳类别费用,而被视为撤回。
欧盟商标在以下情形下失效的:
欧盟商标已被废弃注册的情形;
欧盟商标未续展的情形;
欧盟商标局或欧盟商标法院宣布欧盟商标注册无效的情形;
欧盟商标注册所有人的权力已被主管局或欧盟商标法院撤销,但因未应用而撤销的情形除外。
转换请求可针对上述行动或决议所涉及的全体或部分产品或服务。该请求可以在一个、多个或所有成员国进入 商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