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必需具有明显性,不得侵占版权等优先权;
2、指定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不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标记与知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不得在任何产品或服务类别中注册为商标;
3、一个人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个人的产品或服务无明显特点;
4、包含或仅为交易中指定的产品类型、质量、数目、预期用处、价值、地理来自、生产时间或服务时间等特的标记;
5、包含或只是商定的传统标记或贸易中常见的标记;
6、诱骗大众或造成混杂;
7、损害印度国民任何阶级或群体的宗教情感;
8、包括毁谤或淫秽内容;
9、标记仅由产品本身性质引起的产品形状;
10、标记仅为获得技术后果所必须的产品形状;
11、标记只能赋予产品本质价值的形状;
12、任何化学元素或单一化合物都被普遍应用和公认的名称。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非专著名称,或者与其诱骗性类似的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
13、如果申请中的标记暗示与死者或死者在商标申请前20年内死亡有关,TMR有权要求申请人在处置商标申请前向死者或死者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赞成书。申请人不能提供的,TMR有权谢绝商标注册申请。
以上展现均为限制商标注册和不注册商标的原因,但TMR(印度商标注册办公室)不得谢绝注册,如果标记通过应用获得第二含义,或标记为知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