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经理: 15517851322
18768899273
电话
18768899273
添加微信
QQ咨询

7*24小时服务热线

18768899273

扫一扫添加顾问

知产顾问一
平克曼知产顾问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专业顾问、资深经验、平台保障、后续跟进

平克曼跨境服务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知产问答

不同领域,原理相通,能写专利吗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小编
关于专利技术领域,在《专利审查指南》中的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该具体的技术领域往往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可能分入的最低位置有关。例如,一项关于挖掘机悬臂的发明,其改进之处是将背景技术中的长方形悬臂截面改为椭圆形截面。其所属技术领域可以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特别是涉及一种挖掘机悬臂” (具体的技术领域),而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机械” (上位的技术领域),也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挖掘机悬臂的椭圆形截面” 或者“本发明涉及一种截面为椭圆形的挖掘机悬臂” (发明本身)。

平克曼跨境.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