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受理,即商标的形式审查,并确立商标的申请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在一个月内可以审查结束并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审查结束并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以邮政方式提交商标申请资料的,以邮政寄出日为商标申请日;以快递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商标申请资料的,申请日是以官方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当天为申请日。
商标实质审查,即对所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商标进行对比,对所申请的商标作出初步审定公告或者驳回处理。
商标公告,是对初步审定合格的商标在官方网上或者公告书上公告。
商标异议,商标异议不是必经程序,当有权利冲突时,异议人对已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请求时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