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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平克曼跨境

在品牌出海的浪潮中,美国商标作为企业进入北美市场的“通行证”,其价值与日俱增。无论是企业并购、品牌资产重组,还是跨境电商店铺转让,商标所有权的变更都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然而,美国商标转让并非简单的“签个字、交个表”——它是一项受《兰哈姆法案》(Lanham Act)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转让无效,甚至使商标权利“付之东流”。本文将结合2026年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最新实践,为您系统梳理美国商标转让中必须注意的关键问题,帮助您规避风险,确保权利平稳过渡。

法律基石:商誉必须随商标一同转让

美国商标转让最核心的法律原则,源自《兰哈姆法案》第10条(15 U.S.C. §1060)的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或申请中的商标必须连同其使用的业务商誉(Goodwill)一同转让,或者连同与商标相关的部分业务商誉一同转让

什么是“商誉”?

商誉是指商标所承载的商业声誉、客户认可度和市场价值。简单来说,商标不是一件可以随意买卖的“艺术品”,而是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紧密相连的商业标识。如果单独转让商标而不附带商誉,即构成法律上的“裸转让”(Naked Assignment),此类转让在法律上无效,甚至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实务中的体现

在起草商标转让协议时,必须明确包含“商誉随同转让”(Goodwill Clause)的条款。例如:“转让人特此将商标及其在相关业务中的全部商誉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这一条款虽简短,却是整个转让协议的法律基石。

致命红线:意图使用(ITU)申请的转让限制

基于“意图使用”(Intent-to-Use, §1(b))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其转让受到美国商标法的严格限制

法律规则

根据15 U.S.C. §1060(a)(1),在提交使用声明(Statement of Use)之前,ITU申请原则上不得转让,除非是转让给“申请人的业务承继人”(Successor to the Business),且该业务是“持续存在的”(Ongoing and Existing)

常见错误

一些卖家在ITU申请阶段就将商标“卖给”他人,这种做法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一旦被USPTO发现,该申请将永久无效且无法补救

正确做法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ITU申请方可转让:

提交了使用 amendment(§1(c))或使用声明(§1(d))之后;

转让伴随着与商标相关的整体业务一同转移,且该业务是持续运营的

建议:在购买美国商标前,务必确认该商标的申请基础是“使用”(§1(a))还是“意图使用”(§1(b))。若是后者,需核实是否已提交使用声明,以及转让是否符合“业务承继”的要求。

流程合规:必须向USPTO备案

根据《兰哈姆法案》第10条的规定,商标转让必须向USPTO进行备案记录,否则将无法对抗后续的善意购买人

法律效力分层

协议签署生效:转让协议在双方签署后即对合同双方生效,受让人取得商标权利。

备案对抗效力:但根据15 U.S.C. §1060(a)(4),若未在转让之日起3个月内或后续购买之前向USPTO备案,该转让将对不知情的后续善意购买人无效

换言之,未备案的受让人虽然拥有商标权,但无法阻止他人(例如转让人再次将商标卖给第三人)主张权利。这在法律上称为“备案的对抗效力”。

备案流程

USPTO通过电子商标转让系统(ETAS – Electronic Trademark Assignment System)接收备案申请

准备转让协议PDF文件

登录ETAS系统,填写转让人、受让人信息及商标号

上传文件,支付官费(目前约40美元/件)

系统生成Reel/Frame编号,表示提交成功

USPTO通常在7-14天内完成记录

时间窗口

法律规定,转让协议签署后,应在3个月内USPTO备案。错过这一窗口虽不影响备案本身,但在3个月期间若发生第三方善意购买,受让人的权利将面临风险。

必要文件:协议内容必须完整规范

一份合格的美国商标转让协议,必须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当事人信息

转让人(Assignor)与受让人(Assignee)的完整法定名称及地址

如为企业,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商标标识信息

商标注册号(Registration Number)或申请号(Serial Number)

商标名称及图样

指定商品/服务类别

转让范围

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需明确指定类别及商品)

商誉随同转让条款(必备)

签署页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USPTO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建议办理公证以备后续司法使用

文件语言

USPTO接受英文文件。若原件为中文,需附英文翻译

转让范围: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根据美国商标实践,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为何必须?

如果转让人将商标A转让给甲,但自己保留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B,市场上将出现两个来源相近的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这与商标法的基本宗旨相悖。

实务操作

在尽职调查阶段,受让人应查询转让人名下是否有与目标商标近似的其他注册。如有,应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其一并转让,或确保转让人承诺不再使用。

尽职调查:交易前的“体检”必不可少

在签署转让协议前,受让人必须对目标商标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权利状态核实

通过USPTO的TSDR系统查询商标状态是否为“Live”(有效)确认有无未处理的驳回、异议、无效等程序

使用证据核查

商标是否已在美国使用?使用证据是否真实?

若商标长期未使用,可能面临“撤销未使用商标”的风险

许可与质押查询

商标是否已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有无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持有人信誉评估

转让人是否可靠?有无欺诈历史?

跨境主体:外国受让人的特殊要求

必须委托美国律师

根据USPTO的强制规定,所有非美国常驻申请人(即永久居住地或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境外的个人或公司)在进行商标转让及更新所有权信息时,必须聘请一位持有美国执业执照的律师代理其案件

指定美国联络人

根据15 U.S.C. §1060(b),不在美国居住的受让人需向USPTO指定一名在美国境内的联络人,用于接收法律文书送达

税务考量

涉及大额对价的商标转让可能触发美国税务申报义务,需参考IRS关于无形资产转让的定价规则

转让后的必要事项

完成USPTO备案并非终点,受让人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更新电商平台备案

亚马逊、沃尔玛等平台要求品牌备案信息与USPTO记录一致

转让完成后,需及时在平台更新品牌持有人信息

同步更新其他国家的商标记录

若该商标在多个国家注册,需根据各国法律分别办理转让记录

更新产品包装与营销材料

确保产品包装、官网、社交媒体等体现新的商标持有人信息

关注续展与宣誓节点

查询商标的下一次使用宣誓(Section 8)或续展(Section 9)截止日,确保受让人按时提交

保留转让文件

妥善保管转让协议、USPTO备案回执等法律文件

常见风险与避坑指南

风险类型

具体表现

防范措施

商誉未转移

转让协议未包含商誉条款

确保协议明确“商誉随同转让”

ITU违规转让

在提交使用声明前转让ITU申请

核实申请基础,确认是否符合业务承继例外

未及时备案

超过3个月未向USPTO备案

转让后立即启动备案程序

近似商标遗漏

转让人保留近似商标

尽职调查时全面检索,要求一并转让

文件签署不符

签署人与原注册记录不一致

核对原注册文件,确保签章一致

公司清算转让

清算阶段转让需由清算主体签署

确认转让人签署资格

费用与时间预估

官方费用

USPTO备案官费:约40美元/件

市场转让价格

美国商标转让价格通常在7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部分低价商标约2-3万元

办理周期

USPTO备案:1-2周

完整转让流程(从协议签署到备案完成):2-8个月,取决于文件准备速度和有无复杂情况

美国商标转让是一项兼具程序性与实体性要求的法律事务,看似简单的“权利转移”,背后涉及商誉承继、ITU限制、备案对抗效力、近似商标合并等多重法律规则。对于企业而言,商标是重要的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疏忽都可能让这一资产“缩水”甚至“归零”。

因此,在进行美国商标转让时,务必做到:提前尽职调查、规范起草协议、及时USPTO备案、转让后全面更新。对于跨境主体,还需严格遵守USPTO的律师代理要求。唯有将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法律框架内审视与执行,才能确保商标权利的平稳过渡,让这一无形资产在品牌出海的征程中持续释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