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南非在历史上曾为英国殖民地,其商标法律和制度深受英国影响。南非遵循单一分类系统,必须按照商标保护的商品类别分别提交注册申请。
由于目前南非并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成员,因此,不能通过向原属国商标局提交国际商标注册指定其在南非生效,只能通过单一国家申请的方式予以办理。
南非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在公约成员方境内首次提交商标申请后6个月内又在南非提出同一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的定义
在南非,商标是指用于将某人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一种品牌名称、口号或标志。品牌名称为一个单词或单词的组合(如Kentucky Fried Chicken);口号为一个短语或一个句子;标志为独特的图片或符号。三者均能为市场上的商品或服务赋予独特的身份。
一经注册,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或与之构成混淆性相似的标志,否则会产生法律纠纷。
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获得注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商标的目的在于区分一个企业与另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
● 并非仅由表明某一企业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地理来源或其他特征、商品的生产方式或时间、服务的提供方式或时间的符号或标示组成;
● 尚未在商业领域成为习惯用语;
● 不能是受保护的标志,如国旗或国家纪念碑(如桌山)的描绘图;
● 不能冒犯和违背法律与社会良俗,不能在本质和使用方式上具有欺骗性;以及
● 不存在与之冲突的在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