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佣金比例(占商品价格之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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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与照片、消费类电子商品、乐器,个人电脑,电子游戏机 | 8% |
电子产品配件 | 10%或50日元 (含最低佣金50日元) |
厨房用品类别下的家电,运动与户外、汽车、玩具和游戏 | 10% |
婴儿用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工具和家装 | 15% |
其他类别 | 15% |
Kindle配件 | 45% |
书籍,CD和黑胶唱片/ DVD,VHS视频录影带 | 15% |
需要预先审核的商品类别
杂货与美食、健康与个护 | 10% |
服饰、珠宝、鞋包、手表、宠物用品 | 15% |
美妆 | 20% |
如果您有兴趣销售需审批类别的商品,您的申请将在账户注册完成后转交以供审核。
注释:
1.从2013年10月11日起,电子关联商品,个人电脑和电脑周边配件商品的销售佣金率以每件商品按10%计算。但是,如果商品价格小于或等于 500日元,则该类商品的销售佣金将统一为 50日元。
2.在电子游戏机商品下的商品子类里只有游戏机主机的通常销售佣金率为 8%。
3.文具与办公用品下的商品子类里,电子词典及其相关配件商品的销售佣金率为 8%。
4.厨房用品类别下的商品子类里。净水器,整水设备和家用电器的销售佣金率为 10%。
5.至 2017年3月31日止的规定期间,食品&饮料类别下的商品子类里,啤酒,发泡酒商品的销售佣金率为 6.5%。
6.钟表类别下的商品子类里,国外品牌的男女手表(平行进口商品)和日本品牌(反向进口商品)的销售佣金率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