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结论如下:
(1)消费者很难区分正品和假货,以及数字内容的合法来源和非法来源。
(2)网上贸易蓬勃发展,据相关统计数据,2020年超过70%的欧洲人在网上购物,假冒产品占欧盟进口产品的6.8%,价值1210亿欧元,影响从化妆品和玩具、葡萄酒和饮料、电子产品和服装到农药和医药产品等各个领域。
(3)数字盗版利润丰厚,仅在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领域,欧盟每年通过提供和消费侵犯版权的数字内容而产生的非法收入就达10亿欧元。2019年,欧盟有1370万人使用这些非法服务(占欧盟总人口的3.6%)。
(4)侵犯知识产权损害了合法企业权益,特别是中小企业。全球化经济中假冒泛滥,就所查获的货物数量和价值而言,海运集装箱运输仍然占主导地位。
(5)域名在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络商业模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6)除了对知识产权执法很重要的传统执法机构(警察、海关)之外,还有其他参与者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中介机构。
(7)技术为保护所有权和维护合法供应链提供了许多解决方案。譬如:EUIPO发布了《防伪技术指南》,区块链技术正在探索,国际层面上也在继续改善第三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
赵颖会 编译
来源: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web/observatory/risks-and-damages-posed-by-irp-infringement-in-europe
https://euipo.europa.eu/tunnel-web/secure/webdav/guest/document_library/observatory/documents/reports/2021_Spring_Campaign/2021_Risks_and_damages_posed_by_IPR_infringement_in_Europe_Awareness_campaign_Study_FullR_en.pdf
原文标题:Risks and damages posed by IPR infringement in Europe: Awareness campaign 2021
检索日期:2021年6月8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