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就专利而言,立法计划引入初步专利申请概念。但是,可用信息并未具体说明该程序。波兰政府还计划将其他法案中关于专利的条款纳入修正案中,届时,《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及欧洲专利在波兰效力的法案》(2003年3月14日)将废除。
实用新型保护权
实用新型保护制度将迎来变革性调整。立法计划引入加快申请程序的条款,让注册制度取代现有的审查制度。波兰专利局将不再依职权审查授予实用新型保护的实质性条件(例如既定实用解决方案的新颖性和技术性),只关注申请的形式方面,在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和文件后立即授予实用新型保护。
专利局只会在第三方在申请阶段提出异议后或申请宣告实用新型保护权无效后审查既定解决方案是否满足要求。因此,实用新型将受制于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相同的规则(即它们将不再受制于类似于用于发明的程序,发明的专利性在申请阶段由专利局审查)。修正案旨在将获得实用新型保护的平均处理时间从24个月缩短至约12个月。
程序变更
有关波兰知识产权有效性和侵权的案件的处理程序不同。有效性主张由专利局在对抗性程序中审查,而知识产权侵权主张由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审查。然而,拟议立法将改变专利局之前的对抗性程序。
预计专利局将在没有当事方出席的非公开法庭会议上审查此类案件。该提议限制当事人参与对抗性程序的权利,这很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此外,立法将允许对抗性程序的当事方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调解程序将是自愿的,并应当事人的要求进行。
对创新者的新激励
为鼓励创新,关于新立法的公开信息显示,在3个月内提交至少3个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申请的,每项申请费最多可减少30%。这将为正在构建知识产权组合的创新者提供更大的支持。
下一步和立法程序
根据公告,拟议的立法草案预计将于2021年第4季度准备就绪,然后再走立法程序。预计最早将于明年生效。
(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翻译:罗先群 校对:吴娴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