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侵权的实效性担保(“实施”定义的重新评估、救济制度的合理化),促进专利的社会实施,加强外观设计保护,促进商标权的活用等,推进面向中小、风险企业等支援政策在内的环境建设。

(2)重新界定人工智能、物联网时代专利“实施”及问题,通过专利更好地保护程序相关的发明,考虑服务的提供形式、所属地等,关注现行制度局限性。
(3)为应对外观设计特有的问题,考虑减轻申请人负担和第三方的利益损失,放宽外观设计丧失新颖性的适用条件。
(4)制定保护元宇宙图像的相关法令,整理应对抄袭行为对策及其界限标准,避免对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消极影响,从中长期的角度保护外观设计。
(5)放宽商标注册申请条件。
(6)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获利返还型损害赔偿,持续关注后续国内外审判案例等。
(7)关于过失认定规定中的“过失”,有必要划分类型,注意专利权人和涉嫌侵权方的平衡,进一步分析其他国家的案例。
(8)关于许可促进政策,在明确制度宗旨的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和大学等的实际情况重新研讨许可条件、降低专利费用。
(9)重新审视“大学共享专利”。
(10)升级JPO、日本工业所有权情报研修馆(INPIT)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方式。
(11)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需要留意专利权人和请求人的平衡,依据现行运用情况的评价进行法律修订。
(12)修订减免制度,对减免审查费的申请次数设置上限,简化申请人程序。
(13)重新评估审判的相关费用,有必要参考业界用户的意见,比较日本和欧美的费用水平,慎重考虑修改裁决、判决请求手续费的必要性。
(14)实现业务线上办理,进一步促进数字化转型。

王紫薇 编译
来源:https://www.jpo.go.jp/resources/shingikai/kenkyukai/kondankai/index.html
封面图片来源:千库网
原文标题:知財活用促進に向けた知的財産制度の在り方~とりまとめ~
检索日期:2022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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